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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贯彻“文明行为规范八条” 全校教职员工以身作则从我做起

  • 文章来源:联络科发布时间:2018-10-25访问数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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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时值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如火如荼之际,市委党校切实落实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指挥部的工作安排,于10月23日认真学习贯彻《攀枝花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文明行为规范八条(试行)》,要求全体教职员工以身作则,从我做起,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。

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“保住新一轮提名城市资格、确保2020 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”工作部署,全力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硬仗,在2018年推动实现“在全国地级提名城市测评排位进入前40 名”工作目标,在市文明委和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指挥部的指导下,市委党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,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中心,以传播社会正能量、公民道德建设为重点,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系列工作。

   10月23日,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李国庆组织全校教职员工逐条学习了《攀枝花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文明行为规范八条(试行)》,要求全校教职员工以身作则,切实做到“仪表整洁、言行得当、忠于职守、保护环境、文明出行、文明居住、文明就餐、文明上网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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